GB 50183规定着火固定顶储罐以及距离着火油罐罐壁1.5倍直径范围内的相邻油罐应同时冷却;着火浮顶罐应冷却,其相邻油罐可不冷却。国外标准对储罐发生火灾时相邻储罐的冷却比较谨慎,储罐一般不设置水喷淋冷却系统,泡沫系统和消防水系统的应急响应侧重于扑灭着火储罐,仅对暴露于热辐射中的相邻储罐进行水冷却,例如API RP 2021规定应谨慎使用消防水量,如果火焰直接冲击暴露的罐体或者储存和低闪点液体储罐罐壁受热,则应对该罐立即冷却。NFPA 30认为,在储罐发生火灾时,如用水冷却临近储罐,可能会影响着火储罐的灭火。目前,我国的储罐组隔堤设计一般为6个(2排×3个罐,即一排3个罐排成2排,或者3排×2个罐,即一排2个罐排成3排),3个储罐并排时,如果中间储罐发生火灾,则两侧相邻储罐均受热辐射的影响;国外储罐隔堤组设计一般为4个,此外防火堤容量、储罐间距较大,储罐发生火灾时对相邻储罐的影响有限。






浮顶罐发生的火灾主要是密封圈火灾,我国的储罐普遍采用罐壁式泡沫灭火系统,这种泡沫顶部注入方式易受风力、降雨的影响,泡沫充满环形空间需要约9 min,对密封圈火灾很可能错过灭火的时间。浮盘边缘式泡沫系统尚未在我国普遍应用,近年来国外研发了CFI、TankGuard、Sef等设置在浮盘边缘的独立的灭火单元。SY/T 6306(采标API 2021)规定了液射、半液射以及投影式泡沫灭火3种方式。有文献介绍了伊朗某油田的储罐进行的液下泡沫灭火系统试验,泡沫装置安装在储罐底部,不易受到储罐燃烧而被损坏,泡沫从中央上浮至燃烧液面,可有效冷却,可以利用油罐进出油管道作为泡沫管线,因此还可节省投资。

GB 50074规定储罐防火堤内宜设防渗措施,由于该条款属于非强制性要求,我国较少进行罐区防渗设计,一旦发生储罐泄漏,可能导致环境和水体污染。俄罗斯标准Правила规定,应在地表以下至少1 m地基处进行防渗处理,在一种合成防渗膜上面加铺一层少150 mm厚的碎石,或者采用厚度为100 mm的混凝土材料,建议研究在新建储罐防火堤内应用俄罗斯防渗设计方法的可行性。
